車商稱正在協商 將匯總意見上報
12月2日,30多名司機找到南寧車勝負責人討說法無果。3日下午,司機們再次找公司協商。司機向南寧車勝盧經理指出,有些條款侵害司機權益時,他表示可以考慮修改。
盧經理稱,指定保險公司是為了方便管理,表示考慮增加條款,降低保費。關于指定維修點一事,他說修理廠名稱可以留空,司機們仍然不解。
盧經理對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表示,會將司機反映的問題記錄下來上報給總公司,再與司機協商處理。
公司發來最新解釋 司機面臨兩個選擇
12月6日,南寧車勝工作人員聯系記者,就司機們的疑問作進一步解釋。
關于解約問題,該工作人員表示,司機無任何過錯和違約情況下,未經司機同意,公司不得擅自處分登記在公司名下的車輛,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關于保險,公司稱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車輛保險須由車輛所有方投保,但具體保費數目仍需聯系保險公司再解答。關于維修,公司稱,按主管部門要求,公司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。為了保障車輛安全,需在合同體現有指定維修保障點,維修價格為市場價。
公司方面表示,如果司機不同意這些條款,可以選擇過戶。